美术学院2010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0-04-03浏览次数:1589

  美术学院2010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根据学校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精神,学院成立2010年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科学选拔;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三、复试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1、复试对象:所有拟录取(统考生、破格生、07年农村师资生须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2010年推免生、2010年农村师资生在报名前已完成复试,可不再参加复试);
2、复试程序:
4月9日考生美术学院行政楼二楼研究生办公室报到。
①需持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信息为准,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往届本科生持本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者持专科毕业证及同等学力报考证明,已获本科毕业证的成人应届生持本科毕业证及同等学力报考证明)。
②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查验相关证件。
③交复试费、《政审表》可上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④经查验后领取美术学院复试安排表方可参加复试。
4月10日上午6:30,考生持近期1寸相片1张、体检费60元、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仓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
4月12日至13日考生到美术学院教学楼(大学城旗山校区)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内容、方法、安排见附表。
⑦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1各招生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和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农村师资生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者(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其中,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3)复试成绩 以100分为满分,其中专业能力笔试(素描、命题创作)70%、专业素质面试20%、综合素质外语面试10%、综合素质暨思想政治品德面试是否合格。
3、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公共管理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④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体检不合格者。
4所有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后15天内将试卷、《调剂信息表》(一志愿单位打印并盖章)寄达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5少量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一年,再申请返回入学。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与研究生处签订《保留入学资格协议书》(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五、录取类别
1录取的同时须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四种类别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类别。
2破格生、调剂生及拟保留入学资格者原则上录取为自筹经费类别,单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学术型国家计划非定向及定向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划拨,自筹经费生的培养经费由福建省教育厅划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费问题由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拟定后另行公布。
六、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协议书的签订
1凡拟被录取的考生均应向美术学院领取《调档通知》、《调取考生考试材料通知》(调剂生)。未领取《调档通知》、《调取考生考试材料通知》(调剂生)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凡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调取人事档案,并5月10日将人事档案寄达美术学院分党委研究生辅导员郭希彦老师收。否则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
3考生人事档案的接收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各招生学院应适时向研究生处通报考生档案的接收和审核情况。档案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复试期间,研究生处将打印好的《调档通知》、《调取考生考试通知》(调剂生)下发各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将《调档通知》、《调取考生考试通知》(调剂生)交给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
4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协议签订事宜,并于5月10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达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办理。
5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录取审核程序
1美术学院于5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复试、录取审批表》、《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复试教师组成情况统计表》。
2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等有关材料上报省招生办。
4省招生办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审核。
5我校公布录取名单,并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美术学院
                                        
 
2010年4月2日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硕士生复试安排表 2010.4.2

日期
时间
考生对象
内容
地点
备注
4月9日
星期五
 
报到时间上午9:00—下午16:00(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请与林老师联系13067113930
各专业、方向
报到
按照复试方案的程序执行,缴交150元复试费
旗山校区美术学院办公楼二层研究生办公室(T:22868079)
 
4月10日
星期六
上午6:20到考生持近期1寸相片1张、体检费60元、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各专业
体检(空腹)
仓山校区
校医院
4月12日
星期一
上午
8:30—11:30
美术学专业
设计艺术学专业
笔试:素描(写生)
新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1#
考室当天上午公布
下午
13:00—16:00
美术学专业
设计艺术学专业
笔试:命题创作
新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
4月13日
星期二
上午
8:20—9:30
美术学专业
设计艺术学专业
艺术学专业
专业评分
新校区美术学院展厅
 
上午
9:30—12:00
美术学专业
设计艺术学专业
艺术学
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面试、
新校区美术学院办公楼3#二层 集中
分专业进行
4月14日
星期三
上午9:00
所有专业考生
复试领导小组审议
 
 
4月14日
星期三下午 公布复试成绩
 
时间另行
通知
所有专业考生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 领取调档通知书
未领取《调档通知》、(调剂生)《调取考生考试材料通知》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新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1#106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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