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20浏览次数:398

师大社科[2009]12号
 
关于申报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我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请申请者到校社科处或科技处网站下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和《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专家审读意见表》,申请书需有学院签署意见、盖章,至少要有一位校外专家审读意见。
2.出版社对书稿的审核意见及出版合同。
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30份(包括原件)。
二、申报注意事项:
1.著作必须尚未出版,申报时需出具书稿清样一份。
2.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3.获得资助的著作出版时必须在扉页上标注“福建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否则不予资助。
4.著作出版后需提交3部作为校社科处或科技处存档用。
5.社科处联系人:叶祖淼   联系电话:22867476

科技处联系人:谢若晖   联系电话:22867469

表格可以在社科处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