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8浏览次数:552

 

关于开展2010年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充实我校硕士生指导教师队伍,构建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型的师资队伍,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改革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的通知》(闽师学位〔2004〕3号)、《福建师范大学关于遴选校外人员为我校硕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办法》(闽师学位〔2002〕4号)、《福建师范大学关于遴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闽师研〔2006〕18号)和《福建师范大学遴选研究生教育基地兼职指导教师暂行规定》(闽师研〔2010〕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的基本原则
请各单位根据硕士点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和现有硕士生导师队伍的实际情况,按照文件精神,充分听取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和指导小组成员意见,坚持标准, 严格把关,以建立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硕士生导师队伍,保证和提高硕士生的培养质量。已是3个及以上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生导师,不再参加全日制硕士生导师的遴选。
二、遴选的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4月30日前,请各有关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和指导小组成员推荐拟参加2010年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人员名单,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就其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进行初审。
(二)5月13日前,请美术学院组织初审获得通过的人员填写《申请新增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或《申请新增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或《申请新增研究生教育基地兼职指导教师简况表》(下统称《简况表》),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按相关文件要求下列材料报送我办:
1.遴选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2.申请新增研究生教育基地兼职指导教师汇总表;
3.《简况表》;
4.科研立项证书复印件;
5.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
6.出版学术专著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非独立完成的学术专著或编著,个人完成的部分须由合作者和出版社提供相关证明);
7.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8.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5月中旬,我办组织校导师资格审核小组对参加2010年遴选硕士生导师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四)审核结束后,我办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审查合格的名单以公示,并于公示期后发文公布;或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获得通过后予以正式发文公布;或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审批后发文公布。
三、其它事项
(一)以上文件、表格等材料可登陆研究生处网站()的“学科建设”栏浏览、下载。

(二)请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344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