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3浏览次数:833


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0〕4 )要求,为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做好疫情期间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确保停课不停学,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我院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

1、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发挥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做好研究生学业指导,科学合理布置学习和研究任务,指导研究生进行专业文献检索和阅读,围绕研究方向开展学术研究。

2、根据校研究生院要求,2 17 日起,研究生导师根据教学计划和课表安排开展线上教学。导师应根据各课程不同要求和特点,灵活使用教学云平台、微信群和QQ 群等网络平台进行教学。期末考核应包含相应线上教学内容。

3、目前,相关课程授课微信群、QQ 群已经基本建立完成,请研究生导师尽快与学生联系确认,及时开始线上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4、2018 级专业学位硕士教学实践活动暂缓,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2020 年夏季毕业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二、2020 年夏季毕业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1、根据研究生院调整后的工作安排,学院对2020 夏季毕业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应改变,具体如下:


时间

流程任务

注意事项

32-315日

学校启动 2020 年夏季

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

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

息系统”提出申请,并

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

题报告上传

1.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推迟

申请学位。(导师不需要审查

2.科研成果必为正式刊发。网

络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原件。

 

 


3 月 16 日-3月 30 日

3 月 31 日至 4

5 日公示期)

 

 

 

学院对网上提交申请人员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 5 天。

1. 各类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1。

2. 科研成果审核实行网上查证或查看原件由学院自行决定, 凡网上不能查证者需查看科研原件。

3. 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

4. 审核不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6.学院公示内容要求见附件 2

 

 

 

 

 

4 月 6 日-4 月

10 日

 

 

1.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导师需10 日下午4 点前审核结束。

2. 学校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抽查。

1. 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 文,不得体现导师姓名、本人学号及姓名。

2. 送审论文的附件(如博士论文自评表、艺术硕士作品光盘、论文附录等)可点击“附件”上传。

3. 论文为 PDF 格式,不超过10M。

4. 导师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复制比

检测。

 

 

4 月 11 日

 

学院对拟送审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报学校审批,按肄业

处理。

 

4 月 12 日

 

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

1. 检测工作结束,学生不能再更新上传论文。

2. 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

执行。

4 月 13 日-4月 14 日

学校确定校级盲审名单

并予以公布

盲审分必盲和抽盲两种,具体

按文件要求。

 

 

4 月 15 日-5 月28 日

 

 

 

学位论文送审

1. 校级盲审由学校负责组织网上评阅,学生和导师可实时查看专家评阅意见。

2. 非校级盲审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是否实行网上评阅由学院自行决定,送审结果应录入

系统供师生查询。

 

5 月 29 日前

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

果,并将评阅意见书带水印版分发给各学院。

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未通过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学院应提前做好答辩安排录入

2、毕业创作及毕业设计评分,初定3 16 日至3 31 日期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请研究生导师督促学生,充分利用时间,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确保2020 年夏季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美术学院

2020 2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