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 2019-03-21 访问次数: 2276

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学院按学校要求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领导小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

(三)学院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四)学院将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五)学院将参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内容。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所有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不包含推免生及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申请入学者。

(二)统考生应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三)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学院研究决定差额比例一般在120%至150%之间。

(四)学院根据复试需要,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三、拟招生计划

美术学院2019年拟招生计划72人(含推免生11人)。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2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8人。

各专业招生数分配如下:

1学术学位:共计24人,美术学专业拟招收16人(含推免生3人);设计学专业拟招收8人(含推免生3人)。

2专业学位:共计48人,美术专业拟招收36人(含推免生4人);艺术设计专业拟招收12人(含推免生1人)。

3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研究生招生计划1人(美术专业硕士),招生指标单列。

四、各专业参加复试人数

复试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复试为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第二批为符合我院调剂条件的考生,第一批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人数如下

1美术学:10人。

2设计学:2人。

3 美术:

   1)中国画研究方向、油画研究方向、综合绘画研究方向:25人。(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研究生招生计划”1人,复试成绩单独排名,招生指标单列。

   2)书法与篆刻研究方向:4人(按1:1.2比例)。

4艺术设计:10人。

五、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3月21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通知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费缴纳方式:考生于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30元/生,缴费说明链接:http://yjsy.fjnu.edu.cn/e1/ae/c9815a188846/page.htm)。考生可于2019年5月3日—11日上班时间到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复试费发票,逾期不再保留。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其缴纳的费用将于此期间退回原建行账户。  

(二)体检安排:

考生持身份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于328日上午730到旗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

(三)复试安排:325全天,考生到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复试时间326-27(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考生报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打印;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学生证原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打印;

3.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加分项目相关材料和本人申请书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办公室通知学院对其初试总成绩进行相应加分。

证件不合格、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4.复试通过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发布待录取信息。

六、调剂复试

)各专业可调剂人数(以下为预估人数,根据一志愿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需调剂专业代码

需调剂专业名称

需调剂人数

差额复试比例

参加调剂复试人数

1304

美术学(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方向不接收调剂)

3

1:1.2

4

1305

设计学

3

1:1.2

4

135107

美术(书法与篆刻研究方向不接收调剂)

5

1:1.2

6

135108

艺术设计

1

1:1.5

2

调剂复试将于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日期另通知。

)调剂工作安排

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复试费缴纳方式参照一志愿考生(本文件第五点第(一)条)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供2018年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体检项目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文档下载区,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在系统中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考生应及时上网确认)。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我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1)不符合学院调剂要求者

2)未上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3)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调剂申请表》、《现实表现情况表》;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3.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复印件;4.个人简历;5.获奖证书复印件;6.调剂承诺书;7.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七、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1、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方式根据不同专业进行相关笔试及面试)。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考察方式根据不同专业进行相关笔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4)外语能力测试。

5)体格检查。

1.各专业方向复试科目

学术型:(总分100

专业

研究方向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科目4

科目5

美术学

区域文化与闽台民间美术研究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考核      (评合格/不合格)

外语能力测试

(分值占10%

经典艺术作品分析(笔试,分值占30%

专业论文写作(笔试,分值占40%

专业面试(抽题回答与现场提问,分值占20%

中国古代画论与东南画风研究

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

临摹(分值占30%

命题创作(分值占40%

设计学

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研究

素描(分值占30%

命题设计(分值占40%

设计历史与理论研究

设计基础知识(笔试,分值占30%

设计作品分析(笔试,分值占40%

专业型:(总分100

专业

研究方向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科目4

科目5

美术

中国画研究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考核      (评合格/不合格,不计入总分)

外语能力测试

(分值占10%

素描(分值占30%

命题创作(分值占40%

专业面试(抽题回答与现场提问,分值占20%

油画研究

综合绘画研究

书法篆刻研究

临摹(分值占30%

命题创作(分值占40%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研究

素描(分值占30%

命题设计(分值占40%

环境艺术设计研究

服装艺术设计研究

    2.复试主要注意事项

1)笔试绘画的考生须带好自己所需的绘画工具,如画夹、胶带等(国画、书法考生还应自带毛毡)。

2)画板、画架和复试用纸张由学院提供。

3)视觉传达与媒体研究方向考生、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研究方向考生的命题设计须上电脑操作答题。

4)环境艺术设计研究方向、服装艺术设计研究方向考生在学院提供的答题纸上答题。

5)中国古代画论和东南画风研究方向、区域文化与闽台民间美术研究方向的考生须带好钢笔或水笔,以备笔试之需。

八、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完毕后学院将及时公布复试成绩。

九、录取办法

(一)学院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权重为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权重为40%)。

(三)与省内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名单的确定安排到师生互选环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四)被拟录取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十、录取类别

(一)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我院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5月16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学院分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招生纪律

学院坚持强化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8079,学院纪委书记监督电话:0591-22868091,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22867434,校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监察处)。

十二、本办法如与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表.xls  

                                                美术学院

                                                                  2019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