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美术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29浏览次数:471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办法及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接收工作,完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师大研(201640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及实施方案

一、学院成立2017年硕士生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接收名额、专业、对象

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学院将根据接收工作实际,在总接收指标内,对各专业接收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学术学位3个专业: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共4)。

专业学位2个专业:美术、艺术设计(共11人)。

三.复试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笔试:命题创作(命题设计)、外语口语和听力考核面试。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笔试:命题创作(命题设计)、专业知识考核面试。

四.复试成绩比例:总成绩100分。

(一)笔试:命题创作(命题设计)(70分)

(二)专业知识考核面试(20分)、外语口语和听力考核面试(10分)

(三)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面试

五.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三)录取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

(四)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毕业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安排

(一)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在研招网上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考生复试时间段为9月28日至10月22日,学院按照本办法要求,学院制定具体时间地点(初定时间1012日复试,准确时间以在学院网站公布为准)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学院将向参加复试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及时反馈信息。(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2016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医院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和《考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考虑到学院实际情况只进行一次复试。

七.工作要求与监督

(一)学院积极做好推免生的招生宣传,积极为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创造条件,接收不同推荐单位和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学院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招生监督咨询电话:校监察处:22867115,校研招办:22867434。学院:22868087

  

  

美术学院

                                                      2016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