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美术学院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9-06-07 访问次数: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09年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从1941年开始创办,至今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设有美术学系、雕塑系、艺术设计系、服装设计系四大本科专业。现有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三个硕士点,设有中国画、油画、装饰画、史论、书法等研究方向。还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三个研究方向的设计艺术硕士点。2005年成为全国第八个《美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同时也成为东南地区唯一一个培养两岸高级美术人才的重要基地。现在职教师82人,博士生导师2人;教授16人;副教授18人。教学、科研成果累累。办学10多年来,严格管理、规范教学,为我省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的教育和艺术设计人才、为我省经济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方便广大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待业青年等报考本学院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现将本学院开办的专业及招生方法简要介绍如下,欢迎报考。
序号
专业
层次
计划招生
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时间
备注
1
视觉传达设计
专科
120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艺术地区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电话:83443849
2009年5月至9月
 
招满即截止
 
2
室内设计
专科
70
 
3
动漫设计
专科
70
 
4
美术教育
本科
60
 
5
 
 
 
 
1、《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设计》、《动漫设计》、《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均为省自学考试开考试点专业,不公开向社会开考,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进入脱产助学班学习二年,方有资格参加本专业的自学考试。学生报名后经面试合格直接录取。入学二年内修满国家规定的课程,并通过省自考办组织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由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本科毕业文凭。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允许复考,待复考合格后再颁发毕业文凭。
2、凡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职中、技校)毕业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青年(年龄亦可放宽),均可报考《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设计》、《动漫设计》专业,2年后可继续参加专升本专业的学习,高中起点,专本连读学制四年。凡具有专科或本科文凭的毕业生,兼收部分专科二年级以上的在校生或同等学历的社会从业人员(年龄亦可放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青年,均可报考《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符合学位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通过学位考试者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硕士研究生。
3、师范艺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美术教育》本科专业;非师范艺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美术教育》本科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师范非艺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美术教育》本科专业时应加考素描(8)、色彩画(10)。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美术教育》本科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素描(8)、色彩画(10)。
4、艺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时应加考素描(8)、色彩画(10)。
5、收费标准:学费每学年3800 元。
6、开学时间:2009年9月中旬开学(具体详见《入学通知书》)。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