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学生,鼓励实践创新,不断提高学院师生美术创作能力和创新水平,培养杰出的青年美术人才,更好地为祖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特设立“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以下简称“谢投八奖学金”)。
第二条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奖励对象
第三条 奖励对象: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青年教师。
第三章 奖励项目和评选条件
第四条 品学兼优学生奖励
1.评选条件:
本科生当年专业主干课成绩居于本年级本专业前10%,综合学业积分居于本年级本专业前10%,思想政治表现分居于本年级本专业前20%,各科无补考现象,且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或者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者参加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满足其中一项以上)。
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居于本专业前10%,无挂科现象,且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或者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者参加省级以上志愿服务(满足其中一项以上)。
博士研究生具有突出的学术创新成果(根据学校博士优秀成果奖励有关文件执行)。
2.奖励金额:每年奖励10至20人,每人奖励3000元。
第五条 美术与设计创新人才奖励
1.评选条件:
对学院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专业展赛进行奖励;对举办高水平个展和联展进行奖励;对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挑战杯”和创业计划项目进行奖励;对学生创业活动进行奖励。
2.奖励金额:作品入选省级展赛,奖励1500元;作品入选国家级展赛,奖励3000元;每年奖励若干场个展或联展,每场3000元;每年奖励1至3项创业项目,每个项目5000元;扶持和奖励1至3个“挑战杯”和创业计划入选项目,每个项目奖励5000元。
第六条 美术与设计传统艺术薪传奖励
1.评选条件:对师生参加闽台文化和传统艺术研究项目进行奖励。主要奖励参与闽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开展田野调查、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等项目。
2.奖励金额:发表相关传统艺术类文章,国家级每篇奖励3000元,省级每篇奖励1000元;参加课题项目,国家级资助10000元,省级资助5000元;其他创意作品和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第七条 美术与设计学生海外研修实践奖励
1.评选条件:本项目实施旨在资助思想政治表现良好,专业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赴海外参与培训、访学项目。如资助参加海外著名大学举办各级各类青年设计师训练营、青年画家合作办展等项目。具体条件参照学校选派优秀学生到海外交流学习的有关条例执行。
2.奖励金额:每年选送10至15人,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第八条 青年教师访学计划奖励
1.评选条件:定期安排青年教师赴国内外著名大学访学,进入知名艺术家工作室研修,旨在让青年教师在教学、美术创作与设计领域崭露头角。具体办法参照学校教师访学有关规定执行。
2.奖励金额:每年选送10至20人,每人奖励4000元。
第四章 评审委员会
第九条 为进一步做好“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的管理与评审工作,切实提高学院师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水平,不断推动学院发展,学院成立“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授代表、辅导员等组成。具体名单另文印发。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条 申请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申请表》,在学院内公示后,报“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学生申请,须经班级和年级推荐;青年教师申请,须经教研室推荐。
第十一条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推荐人选的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参加展赛须提交参赛和获奖证明,发表论著须提交原件,创新创业须提交相关报告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
第十二条 学院每年举行一次“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颁奖大会,公布获奖名单,颁发奖学金。会议时间为每年5月。
第六章 奖学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于每年5月将当年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荣誉证书。学院将师生获得奖学金情况建立档案。
第十四条 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对奖学金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五条 该奖学金必须纳入学校财务处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2年12月3日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的管理与评审工作,切实提高学院师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水平,不断推动学院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谢投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授代表、辅导员等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李豫闽
副主任:陈林男 庄永兴
委 员:(按姓氏笔画)毛文正 丘星星 朱以撒 汤志义 李晓伟 张永海陈志光 陈禹默 杨思陶 罗礼平 周吉珍 林容生 郭又新 郭庆红 徐志坚
章 雨 翁炳峰 翁振新 黄培蓉 谢 良 程惠斌 蔡清德
秘 书:陈 静
美术学院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