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宝琛计划”岗位人选考核工作的通知》(师大人〔2025〕61号)有关要求,对照《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特聘岗位实施办法》(闽师人〔2019〕2号)和《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人才岗位实施办法》(闽师人〔2022〕3号)等有关考核条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认为李豫闽教授在聘期内能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已达到相关考核要求,同意李豫闽教授“宝琛计划”特聘岗位期满考核合格。
现对以上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4日至3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联系办公室电话:0591-22868095,纪委监督电话:0591-22868081。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