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4浏览次数:601

  

美术学院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9月1日至10日,启动2018年冬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一)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9月10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9月11-15日,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开展审查工作。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研究生可在“系统”查询),9月16日-20日,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公示期5天

4.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份于9月20日前送研究院。

5.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在9月20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份到校学位办。

(二)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的,需推迟申请学位。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的,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

1.9月21日-25日下午16:30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

导师需在9月21日-25日下午16::30“系统”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在9月20日前,须对送审论文进行脱密处理,并向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4.9月26日-29日,学院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学院可根据各学科特点设定重复率上限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对达到重复率上限的论文应启动审查程序,判定是否属于剽窃,并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107-8下午4点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6. 10月9日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后续事宜将按照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执行。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fjnu.edu.cn/

美术学院主页:http://art.fjnu.edu.cn/

学院联系电话:22868079

学院联系部门:美术学院学位平台办公室


附件1: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xls

附件2:2018年冬季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范本).xls

附件3:12月5前需提交的学位材料.doc

附件4:美术学院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doc

                                                                                 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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