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安排

发布时间:2012-04-07浏览次数:2248

美术学院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根据学校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精神,学院成立2012年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老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复试领导小组,并按招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成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学院要根据本办法精神,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方案应于复试前在学院的网页和院务公开栏内公布,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学院应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以及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的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五)学院要参照硕士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内容。提倡学院建立复试试题库。复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学院要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六)学院的复试领导小组要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七)学院要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开力度,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公布公示,同时要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
(八)复试期间,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将到各学院对复试工作进行检查。
三、复试基本要求、对象、内容、程序和时间安排:
1、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统考生、推免生、单考生、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生(下称“保返生”)、调剂生、破格生)均应参加复试。2012年推免生已完成复试的,可不再参加复试。
2、统考生应符合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方可参加复试,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后另行公布。学院应严格按照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并公布。
3、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人数比例
具体如下:
艺术学理论专业差额比例1:1.3;原计划招生数7人参加复试人数为9人
美术学(学术型)与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美术)差额比例1:1.1原计划招生数35人(推免生10人),参加复试人数为27人(需调剂2人);
设计学(学术型)与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艺术设计)差额比例1:1.3原计划招生数18人(推免生3人)参加复试人数为20人。
具体名单另见《复试名单》
4、复试程序:
    412日考生到旗山校区大学城美术学院行政楼二楼研究生办公室报到。
内容如下:学院进行资格审核、缴交复试费(30元)、告知复试注意事项。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信息为准,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往届本科生持本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者持专科毕业证及同等学力报考证明,已获本科毕业证的成人应届生持本科毕业证及同等学力报考证明)、b.居民身份证、c.准考证、d.《政审表》、e.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经查验后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413日上午7:00,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35元)到仓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
    4月14日15日考生到美术学院教学楼(大学城旗山校区)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见附表。
四、录取办法:
1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农村师资生及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单考生排名单列)。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决定:复试成绩权重为30%。
3、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②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③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④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⑤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4、个别被录取的考生(推免生除外),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一年,再申请返回入学。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与研究生处签订《保留入学资格协议书》,逾期不予受理。
5调剂生注意:招生程序按照校录取办法执行。我院现已结束调剂,已通知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研招办为拟录取的考生开具调剂公函(由各学院发放),考生凭调剂公函及本人申请向第一志愿单位申请调取考试有关材料;第一志愿单位在5月15日前将考生的初试试卷、《调剂表》(由第一志愿研招办开具,并加盖一志愿研招办公章)等材料通过机要方式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1.《调剂申请表》、《政审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5.个人简历;6.获奖证书复印件;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决定,由于我院所有专业的招生上线人数已经超出招生计划数,按照校复试办法精神,不考虑破格复试生。
五、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4种类别。
2、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定向生的学费由福建省财政划拨,委托培养生的学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自筹经费生(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有关收费文件执行。
六、招生计划管理
1、学院要按要求认真完成招生任务。
2、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计划不得挪为学术型招生计划。
3、今年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计入2012年招生计划;保返生不计入今年招生计划。统考生、调剂生、推免生、单考生、破格生均包含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
(四)学校于4月18日根据各学院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对难以完成的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七、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协议书的签订
1、凡拟被录取的考生均应向学院领取《调档通知》、《调取考生考试材料通知》(调剂生)。未领取《调档通知》、《调取考生考试材料通知》(调剂生)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凡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调取人事档案,并于5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美术学院分党委(党总支)或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院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
3、考生人事档案的接收工作由学院负责。学院应适时向研究生处通报考生档案的接收和审核情况。档案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协议签订事宜,并于5月10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委托培养协议书》寄达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办理。
(五)考生与其所在单位因报考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档案调取、协议签订等问题而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录取审核程序
1、学院将于5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校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复试、录取审批表》、《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复试教师组成情况统计表》。
2、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等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4、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审批。
5、我校公布录取名单,并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招生纪律
   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
招生监督电话:校监察处0591-22867115;校研究生处0591-83443936;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领导:0591-22868093
                                                        
美术学院
                                                            201246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硕士生复试安排表 2012.4.6
日期
时间
考生对象
内容
地点
备注
4月12日
星期四
报到时间   8:30—16:00
 
各专业、方向
报到
按照复试方案的程序执行,缴交30元复试费
旗山校区美术学院办公楼二层研究生办公室(T:22868079)
(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请与林老师联系13067113930
4月13日星期五
上午7:00
各专业、方向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35元
仓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
 
4月14日
星期六
上午
8:30—11:30
美术学
专业学位-美术
设计学
专业学位-艺术设计
笔试:素描(写生)
新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1#
考室当天上午公布考场
下午
13:00—16:00
美术学
专业学位-美术
设计学
专业学位-艺术设计
笔试:命题创作
(命题设计)
新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1#
4月15日
星期日
上午
8:30—9:30
美术学
专业学位-美术
设计学
专业学位-艺术设计
专业笔试评分
新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1#
 
上午
9:30—12:30
美术学
专业学位-美术
设计学
专业学位-艺术设计艺术学
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面试、
新校区美术学院办公楼3#二层工会室 集中
分类别进行
4月16日
星期一
上午10:30
所有专业考生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议并公布复试成绩
学院复试公告栏教学楼值班室边
 
4月17日
星期二
上午9:30
所有专业考生
招生计划内、复试合格的考生 领取调档通知书
未领取《调档通知》、(调剂生)《调取考生考试材料通知》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新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1#106会议室
 
提示:考生请提前20分钟到美术学院办公室206报到,抽取面试考试顺序号。
美术学院
                                                            201246
 
2012年美术学院硕士各专业复试名单附后
 
2012年美术学院硕士各专业复试名单
 
序号
姓名
报考专业方向
政治分数
外语方向
专业科目一
专业科目二
总分
排名
报考方向
备注
 
1
陈梦媛
艺术学理论
58
48
127
137
370
1
 
艺术学理论原计划招生数7人
 
2
包盈
艺术学理论
52
55
128
130
365
2
 
 
3
刘艳
艺术学理论
55
38
131
135
359
3
 
 
4
徐扬
艺术学理论
52
38
128
136
354
4
 
 
5
方银洁
艺术学理论
52
50
121
130
353
5
 
 
6
夏玥
艺术学理论
53
41
126
130
350
6
 
 
7
陈佳珺
艺术学理论
57
35
121
135
348
7
 
 
8
游美玲
艺术学理论
52
56
117
121
346
8
 
 
9
邹培婷
艺术学理论
43
47
114
118
322
12
 
 
 
 
 
 
 
 
 
 
 
 
 
 
序号
姓名
报考专业方向
政治分数
外语方向
专业科目一
专业科目二
总分
排名
报考方向
备注
 
1
郑雨婷
美术学
0
0
0
0
0
0
国画
推免生
 
2
郑琬俞
美术学
0
0
0
0
0
0
国画
 
3
许彩物
美术学
0
0
0
0
0
0
油画
 
4
郭洪雄
美术学
0
0
0
0
0
0
国画
 
1
刘勇
美术学
64
56
137
124
381
1
油画
美术学原计划招生数15人(含推免生4人);     
 
2
张莹
美术学
59
52
140
129
380
2
工笔花鸟
 
3
林崝
美术学
60
47
136
134
377
3
国画人物
 
4
许琳琳
美术学
63
54
129
127
373
4
油画
 
5
甘丽霞
美术学
59
59
121
127
366
5
装饰画
 
6
陈莉
美术学
61
51
130
122
364
6
 国画
 
7
林凌
美术学
57
37
132
123
349
7
工笔花鸟
 
8
彭维危
美术学
59
40
123
116
338
9
装饰画
 
9
唐燕琳
美术学
51
37
128
121
337
10
书法
 
10
王苏月
美术学
63
35
120
118
336
11
工笔人物
 
11
史方辰
美术学
57
41
121
116
335
12
书法
                  
 
专业硕士-美术 原计划招生数20人(含推免生6人,上线1人);
 
12
廖永宾
美术学
52
54
124
105
335
13
油画
 
13
潘美红
美术学
61
52
119
101
333
16
书法
 
14
常浩
美术学
50
41
131
110
332
17
油画
 
15
连红香
美术学
54
41
117
119
331
18
书法
 
16
陈志云
美术学
58
40
122
109
329
20
工笔人物
 
17
延波
美术学
64
37
120
108
329
21
油画
 
18
刘晓彤
美术学
58
36
117
115
326
23
工笔人物
 
19
王将伟
美术学
49
45
123
109
326
24
油画
 
20
何青青
美术学
55
48
112
110
325
25
装饰画
 
21
张利
美术学
54
57
119
95
325
26
工笔人物
 
22
翁惜羽
美术学
50
48
117
108
323
27
油画
 
23
李顺平
美术学
58
43
112
110
323
28
国画人物
 
24
李涛
美术学
50
56
116
101
323
29
漆画
 
25
张美欣
美术
41
35
134
120
330
1
国画
 
26
王旖旎
美术
66
57
90
135
348
 
油画
 
27
 
美术
 
 
 
 
 
 
待通知
 
 
赖晓声
美术
保返生不计排名
油画
 
1
田婷
美术
0
0
0
0
0
0
国画
 
2
彭艺
美术
0
0
0
0
0
0
国画
 
3
毛琳婧
美术
0
0
0
0
0
0
国画
 
4
李洁
美术
0
0
0
0
0
0
油画
 
5
徐慧
美术
0
0
0
0
0
0
油画
 
6
阮梦玲
美术
0
0
0
0
0
0
国画
 
序号
姓名
报考专业方向
政治分数
外语方向
专业科目一
专业科目二
总分
排名
报考方向
备注
 
1
屈影
设计学
0
0
0
0
0
0
服装
推免生
 
2
严杏
设计学
0
0
0
0
0
0
环艺
 
1
余梦晨
设计学
56
47
135
127
365
1
服装
设计学原计划招生数8人()
 
2
杨枝
设计学
56
46
141
118
361
2
环艺
 
3
方晨彦
设计学
53
37
133
137
360
3
服装
 
4
张记成
设计学
53
48
133
124
358
4
视觉
 
5
贾重阳
设计学
57
42
137
119
355
5
环艺
 
6
彭程程
设计学
54
51
138
109
352
6
视觉
 
7
贾鑫杰
设计学
61
56
113
122
352
7
视觉
 
8
李雪红
设计学
40
51
135
121
347
8
视觉
专业硕士-艺术设计 原计划招生数10人(含推免生1人上线1人);
 
9
张敏
设计学
60
52
116
119
347
9
视觉
 
10
赵伦
设计学
59
43
139
102
343
10
环艺
 
11
杨怡博
设计学
52
42
135
113
342
11
环艺
 
12
李迪
设计学
53
45
131
110
339
12
视觉
 
13
陈英
设计学
43
43
130
122
338
13
视觉
 
14
陈晓婷
设计学
44
53
116
125
338
14
视觉
 
15
李婕
设计学
50
46
134
107
337
15
视觉
 
16
李岩
设计学
51
63
132
91
337
16
环艺
 
17
于晓芬
设计学
58
49
117
111
335
18
环艺
 
18
郑小娇
设计学
47
38
126
123
334
19
环艺
 
19
李晶晶
设计学
43
44
136
111
334
20
环艺
 
20
汤博云
艺术设计
61
34
124
120
339
1
视觉
 
1
马婵媛
艺术设计
0
0
0
0
0
0
环艺
 
排名有空缺的为成绩不符合国家上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