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10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根据学校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精神,学院成立2010年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工作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科学选拔;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三、复试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1、复试对象:㈠所有拟录取(统考生、破格生、07年农村师资生须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2010年推免生、2010年农村师资生在报名前已完成复试,可不再参加复试);
2、复试程序:
4月9日考生美术学院行政楼二楼研究生办公室报到。
①需持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信息为准,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往届本科生持本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者持专科毕业证及同等学力报考证明,已获本科毕业证的成人应届生持本科毕业证及同等学力报考证明)。
②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查验相关证件。
③交复试费、《政审表》可上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④经查验后领取美术学院复试安排表方可参加复试。
⑤4月10日上午6:30,考生持近期1寸相片1张、体检费60元、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仓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
⑥4月12日至13日考生到美术学院教学楼(大学城旗山校区)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内容、方法、安排见附表。
⑦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1、各招生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和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农村师资生及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者(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其中,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3)。复试成绩 以100分为满分,其中专业能力笔试(素描、命题创作)70%、专业素质面试20%、综合素质外语面试10%、综合素质暨思想政治品德面试是否合格。
3、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②公共管理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者(60分以下);
④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⑥体检不合格者。
4、所有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后15天内将试卷、《调剂信息表》(一志愿单位打印并盖章)寄达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5、少量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一年,再申请返回入学。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与研究生处签订《保留入学资格协议书》(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五、录取类别
1、录取的同时须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四种类别。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类别。
2、破格生、调剂生及拟保留入学资格者原则上录取为自筹经费类别,单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学术型国家计划非定向及定向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划拨,自筹经费生的培养经费由福建省教育厅划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费问题由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拟定后另行公布。
六、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协议书的签订
1、凡拟被录取的考生均应向美术学院领取《调档通知》、《调取考生考试材料通知》(调剂生)。未领取《调档通知》、《调取考生考试材料通知》(调剂生)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凡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调取人事档案,并于5月10日将人事档案寄达美术学院分党委研究生辅导员郭希彦老师收。否则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
3、考生人事档案的接收工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各招生学院应适时向研究生处通报考生档案的接收和审核情况。档案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复试期间,研究生处将打印好的《调档通知》、《调取考生考试通知》(调剂生)下发各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将《调档通知》、《调取考生考试通知》(调剂生)交给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
4、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协议签订事宜,并于5月10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达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办理。
5、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录取审核程序
1、美术学院于5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复试、录取审批表》、《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复试教师组成情况统计表》。
2、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等有关材料上报省招生办。
4、省招生办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审核。
5、我校公布录取名单,并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美术学院
2010年4月2日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硕士生复试安排表 2010.4.2
日期 | 时间 | 考生对象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4月9日 星期五 | 报到时间上午9:00—下午16:00(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请与林老师联系13067113930 | 各专业、方向 | 报到 按照复试方案的程序执行,缴交150元复试费 | 旗山校区美术学院办公楼二层研究生办公室(T:22868079) | |
4月10日 星期六 | 上午6:20到考生持近期1寸相片1张、体检费60元、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 各专业 | 体检(空腹) | 仓山校区 校医院 | |
4月12日 星期一 | 上午 8:30—11:30 | 美术学专业 设计艺术学专业 | 笔试:素描(写生) | 新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1# | 考室当天上午公布 |
下午 13:00—16:00 | 美术学专业 设计艺术学专业 | 笔试:命题创作 | 新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 | ||
4月13日 星期二 | 上午 8:20—9:30 | 美术学专业 设计艺术学专业 艺术学专业 | 专业评分 | 新校区美术学院展厅 | |
上午 9:30—12:00 | 美术学专业 设计艺术学专业 艺术学 | 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面试、 | 新校区美术学院办公楼3#二层 集中 | 分专业进行 | |
4月14日 星期三 | 上午9:00 | 所有专业考生 | 复试领导小组审议 | | |
4月14日 | 星期三下午 公布复试成绩 | ||||
| 时间另行 通知 | 所有专业考生 |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 领取调档通知书 未领取《调档通知》、(调剂生)《调取考生考试材料通知》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新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1#106会议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