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延迟三周)

发布时间:2020-02-12浏览次数:1235

美术学院2020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时间

流程任务

注意事项

3月2日-3月15日

学校启动2020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1.未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推迟申请学位。(导师不需要审查)

2.科研成果必为正式刊发。网络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原件。

3月16日-3月30日

3月31日至4月5日(公示期)

学院对网上提交申请人员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5天。

1.各类别研究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

2.科研成果审核实行网上查证或查看原件由学院自行决定,凡网上不能查证者需查看科研原件。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

4.审核不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6.学院公示内容要求见附件2。

4月6日-4月10日

1.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导师需在10日下午4点前审核结束。

2. 学校进行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抽查。

1. 送审论文应为完整版论文,不得体现导师姓名、本人学号及姓名。

2. 送审论文的附件(如博士论文自评表、艺术硕士作品光盘、论文附录等)可点击“附件”上传。

3. 论文为PDF格式,不超过10M。

4. 导师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复制比检测。

4月11日

学院对拟送审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报学校审批,按肄业处理。

4月12日-4月14日

学校确定校级盲审名单并予以公布

盲审分必盲和抽盲两种,具体按文件要求。

4月15日-5月28日

学位论文送审

1.校级盲审由学校负责组织网上评阅,学生和导师可实时查看专家评阅意见。

2.非校级盲审论文由学院负责送审,是否实行网上评阅由学院自行决定,送审结果应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

5月29日前

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评阅意见书带水印版分发给各学院。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修改,学院认定修改情况,确定答辩资格。

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未通过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学院应提前做好答辩安排录入系统,以便学生和导师查询。有加审论文的学院应根据评审进度安排答辩时间。

5月29日-6月5日

论文答辩

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6月6日-6月10日

1.6月9日前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校图书馆的版本一致。

2.9日下午4点前导师进入系统完成对论文的审核。

3.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学位材料。

1.导师应按时完成对学生最终版论文的审核(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电子版内的原创声明需作者本人签名,使用授权声明需作者和导师签名)。

2.应提交的学位材料见附件3。

3.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6月11日-6月13日

学校对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文件执行。

6月中下旬(待定)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授予名单。

学位授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6月中下旬(待定)

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2019年冬季获学位研究生合并到2020年夏季参加仪式。

 

                                                                         美术学院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