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关于评选2021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浏览次数:2599

美术学院关于评选2021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年级:

为引导和激励学生积极上进育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将评选2021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院先进集体:先进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先进宿舍

(二)院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志愿者、创新创业之星

二、评选条件

(一)院先进集体

1.先进班级

(1)正气高,积极追求进步

班集体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在同年级处于前列;班集体在学年综合考评、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的过程中,认真细致,无失误,且公平、公正、公开。

(2)班风好,创作科研成果丰硕

班集体学风、考风好,考勤规范及时,到课率高;学习氛围浓,当年校级以上奖学金、荣誉获得者比例高,期末考试平均每科不及格人次不超过该班级总人数的10%。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论文发表比例高。

(3)荣誉强,学子风采优

班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认真完成学校、学院的任务,参与活动率居同年级前列。班级卫生整洁干净,值日生按要求做好教室卫生。班级两委坚强有力,主动开展各项工作且积极宣传活动成果,成绩显著。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觉悟高,积极追求进步

团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健全,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当年团支部积极开展智慧团建活动并建设为五星级团支部。

(2)学习热情高,支部有活力

“团支部立项”“团日活动”开展规范有序、特色鲜明,成效良好,团支部立项入选校百佳支部立项可予以优先推荐;当年团支部成员积极主动完成“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学习,完成率不低于90%。

(3)网络阵地好,宣传效果好

团支部网络新媒体阵地建设规范有特色,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宣传、团员教育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发声、传递正能量。

3.优秀学生社团

社团建设必须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闽师办〔2020〕52号)规定,社团管理团队团结协作,社团内部建章立制良好,围绕中心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校团委和学院的各项工作要求,日常活动开展良好,品牌特色活动鲜明,学生参与度高,积极宣传活动成果,效果影响好。

4.先进宿舍

  (1)纪律强,团结友爱

宿舍成员积极向上,关系融洽,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严格遵守《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各项规章制度,宿舍内无不良用电习惯。

(2)素质高,积极上进

宿舍文明有礼,赶学比拼,学习氛围浓厚,当年宿舍成员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学习中积极主动,完成率不低于90%。积极参加各类赛事活动,成员荣获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比例高。

(3)卫生好,整洁有序

建立宿舍公约,落实卫生值日制度,定期打扫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在校每月宿舍卫生状况抽检成绩为良好以上。同等条件下,抽检成绩为优秀的予以优先推荐。

(二)院先进个人

1.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上积极上进。当年在“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等学习中积极主动,完成率不低于90%。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本科生(不含新生)在上学年中思想政治表现测评为良好以上,研究生在上学年思想政治表现分在本年级排名前60%。

(2)学习上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带头遵守课堂纪律和考勤制度,积极参加各类赛事活动,当年课程无重修记录,本科生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分居同年级同专业前30%(大一新生平均学分绩点居同年级同专业前20%)。

(3)工作中以身作则,担任学生干部,积极主动策划、组织集体主题活动或积极参与学校大型学生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工作,较好完成本职工作,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三好学生

(1)符合“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2)当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综合素质测评分居同年级同专业前25%。大一新生平均学分绩点居同年级同专业前10%,研究生学业成绩优良;

(3)完成“志愿汇” 注册,且当年有志愿服务时长认证。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科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

3.优秀志愿者

热心公益,热爱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校、学院的大型服务活动,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和完成各类志愿服务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当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小时。

4.创新创业之星

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或高级别专业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3月14日前,学生自主申报,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至各年级学习部,同时将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各年级学习部邮箱。

(二)申报初审:3月16日前,各年级评优推荐小组对年级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后的纸质申报材料汇总至学院学习部复核,同时将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团学办公室(邮箱932375413@qq.com;联系人:王龙飞老师15060425786)。

(三)确定名单和公示:3月23日前,团学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名单并公示。

(四)表彰:适时举行表彰大会。

四、其他事项

(一)当年获得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不参加院级评选。

(二)特殊贡献的团体或个人可自主申请。

(三)所在集体成员受到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取消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受到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取消院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美术学院

                                       2022年3月9日

      附件1:美术学院2021年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美术学院2021年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美术学院2021年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4:美术学院2021年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