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01-09浏览次数:4677

 

2010年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700多人。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30000多人,各类研究生5000多人。

      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60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3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各1个,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以及台港澳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与台湾师范大学、彰化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台湾艺术大学等高校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与台湾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学校的海外华文教育已初具规模,在东南亚国家产生了良好反响。2007年1月16日,正在菲律宾访问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切会见了我校对外汉语教学志愿者师生代表并合影留念。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着69年的办学历史,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办学层次结构合理,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氛围浓厚,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学院设施完善,各类现代教学用房面积达14000多平方米。学院现有专业教师86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9人;全日制本科生882人,各类研究生182人。学院拥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美术学博士点,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3个硕士点,4个本科专业,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拥有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中国画创作与理论研究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拥有校级美术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漆艺创作与研究中心。学院先后被教育部列为“全国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和“国家体育与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为国家级首批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院教师在第十届全国美展中有13件作品入选,并有3件作品分别获得金、银和铜奖;在十一届全国美展中,学院师生共有22件作品入选。2009年学院设计团队先后承担“2010年上海世博会福建馆整体方案”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天安门游行福建彩车”的设计任务。学院学生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一、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有3件作品获得一等奖,2件作品获得二等奖。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09〕52号)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招生计划
学费
备注
美术学(含国家基地班、师范)
本科
100名(其中福建省内50名、省外50名)
8000
/年
大二结束后进行基地班选拔及分选专业方向,其中国家基地班20名,师范80名(含中国画、油画、装饰画、漆艺、雕塑等专业方向)。
艺术设计(含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本科
140名(其中福建省内70名、省外70名)
8000
/年
大一上学期结束后进行分选专业及方向,其中艺术设计90名(含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影视动画设计等专业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50名。
      注:1.以上内容供参考,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2.面向福建、湖北、安徽、河南、浙江、山西、湖南、江西、河北等9个省份招生。福建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3.实行大类专业招生,入学后第一年为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湖北
2010年1月21、22日
2010年1月23日
湖北考试院
安徽
2010年1月24、25日
2010年1月26日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河南
2010年1月26、27日
2010年1月28日
河南郑州大学(南校区)
浙江
2010年1月30、31日
2010年2月2日
浙江杭州师范大学
山西
2010年2月17、18日
2010年2月20日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
湖南
2010年2月19、20日
2010年2月21日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江西
2010年2月23、24日
2010年2月25日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
2010年3月14、15日
2010年3月17日
河北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注:考生到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湖北、安徽、河南、浙江、山西、湖南、江西、河北等8个省份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我校所设考点报考。
       2.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下同)等参加报名,并交准考证、身份证、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后写上姓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3.报名时须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15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规范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函》(闽价〔2006〕费539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要求
      1.福建省内考生:执行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2.福建省外考生:初试:素描(头像),复试:色彩(静物)。
     六、录取规则
      1.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0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2.福建省内考生: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专业统考本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2.5×60%。其中,考生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福建省专业统考的成绩),择优录取。
        3.福建省外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文考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文考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其中,考生的专业成绩是指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4.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
       1.2010年有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所属省份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按美术类考生参加录取。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或美术学院网页(http://art.fjnu.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美术学院)0591-22868096(兼传真)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   编:350108
 
 
                                                                                                                                 福建师范大学
                                                                                                                                 二○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