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3浏览次数:460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研究生期末考试是检验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与考核管理实施办法》(闽师研〔2007〕28号)精神和校历安排,为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本学期,各年级博士生、硕士生校级课程(公共学位课程)和院管课程(专业学位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教学工作应于6月13日前结束,6月14日--7月1日安排期末考试。其中,校级课程由我院组织考核,院管课程由各所在学院组织考核,考试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课程
1.2008级博士生
  ①文科博士生政治理论课程《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授课至6月7日, 6月21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
②博士生公共外语课程《英语》授课至6月7日,6月14日上午举行期末考试;《日语》授课至6月12日,6月21日上午举行期末考试。
2.2008级硕士生
  ①文科硕士生政治理论课程《马列经典著作选读》和理工科硕士生政治理论课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授课至6月12日,6月21日下午举行期末考试。
②公共外语课程(含外语学院硕士生第二外语)授课至6月12日,6月21日上午举行期末考试。若已报考2009年6月全国大学生外语水平考试的研究生,于6月20日参加考试,具体安排见教务处发放的《准考证》。
上述校级课程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院管课程
1.各学院应根据本学期各年级博士生、硕士生的具体授课计划和上述校级课程考试安排情况,认真做好本学院各年级博士生、硕士生院管课程考试安排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如下:登陆我院网页“公告栏”,点击“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院管课程期末考试网上提交”,录入每门院管课程期末考试的具体安排信息,并导出、打印一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院管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表》(下称《期末考试安排表》)。若院管课程考试地点需安排在仓山校区文科楼的,请在“是否安排在文科楼”栏予以注明。
2. 6月13前,各学院应将《期末考试安排表》报送我院培养科(加盖学院公章),以便检查、存档和安排考场。
二、考核要求
(一)校级课程
1.博士生公共外语课程考核采取由任课教师命题、闭卷考试的考核方式;政治理论课程考核采取结合所学专业撰写课程论文的考核方式。
2.硕士生公共外语课程考核采取题库随机抽取试卷、闭卷考试的考核方式;政治理论课程考核采取由任课教师命题、闭卷考试的考核方式。
(二)院管课程
1.专业学位课程考核采取由任课教师命题(试题须经学位点学科带头人审核)、闭卷考试的考核方式。
2.专业必修课程考核采取由任课教师命题、闭卷或开卷考试的考核方式(或采取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笔试部分的评分比例应占本门课程考核总成绩的50%以上,其余可采用撰写课程论文、读书报告等考核方式计算考核成绩。笔试均需在课堂上限时独立完成,不得相互抄袭,更不能在课堂外完成,否则以作弊论处,并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3.选修课程考核可采取灵活的考核方式,但无论采用考试或考查,都应有笔试部分。笔试部分的评分比例应占本门课程总成绩的30%以上,其余可采用撰写课程论文、读书报告、文献综述、课堂讨论等考核方式计算考核成绩。实验性课程的考核可按实验设计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研究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三、其他事项
1.若研究生参加课程学习时间未达到规定授课学时的三分之二,则取消本门课程的考核资格,须与下一届研究生重修重考。研究生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的,以缺考论处,按“0”分记入其学习档案。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课程考核的,应于课程考核前一周内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导师和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并报我院备案。
2.期末考试结束后2-3周内,主考教师应对院管课程试卷进行批改(综合评定)后,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登陆帐号和密码请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索取),录入、提交院管课程的考核成绩,导出、打印一份《成绩登记表》,并将试卷和《成绩登记表》报送所在学院,由研究生秘书将课程考核成绩填入《研究生学籍卡》。《成绩登记表》应永久保存,试卷保存3年后方能销毁。校级课程由我院统一安排阅卷、登分,并将考核成绩下发至各学院。
3.各学院应将院管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研究生名单及时报送我院,由我院于下学期开学初统一组织补考,补考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期末考试是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对违纪、舞弊的研究生要及时登记上报,每次考试应配足监考人员,并敦促监考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附件:
1.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校级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表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