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八届(2009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21浏览次数:583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八届(2009届)研究生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师大校办〔2001〕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2009届)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0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可推荐参评。每个硕士点按今年毕业硕士生人数的20%比例推荐;每个博士点按今年毕业博士生人数的30%比例推荐。各专业具体推荐篇数见附件。
  二、组织工作
  (一)请各有关学院以学位点(专业)为单位,对200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酝酿、排序,积极推荐质量高、反映良好的学位论文参加评选。
  (二)我院将2009届研究生参评的学位论文送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并按通讯评审结果审定获奖等级。
  (三)参评的2009届研究生须缴交优秀学位论文通讯评审费。具体标准如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00元/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500元/人。评审费可从本人的培养费开支(开具经费申请单、经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如本人的培养费已开支完毕,可将评审费以现金方式直接送交我院,由我院径寄校外同行专家)。
  三、获奖等级
  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3个等级。
  四、奖励方式
  (一)学校将对获奖的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表彰。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各一式3本。
  2.《福建师范大学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装订成册的有关证明材料(见《推荐表》注释1)各一式3份。
  3.《福建师范大学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和《福建师范大学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一式3份。
  以上第2、第3项材料分别按顺序装订,各一式3份。
  (二)报送要求
  参评的2009届研究生每人一个档案袋,封面应注明本人姓名、学号、专业、所在学院及联系电话。
  (三)报送时间
  请参评的2009届研究生以所在学院为单位,将参评材料和评审费申请单一并于2009年6月30日前送交我院,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3459179)。
  六、其它事项
  (一)《推荐表》中各项科研成果的获得时间均为攻读学位期间内完成。报送材料时,请2009届研究生同时附上获得成果的相关证明(含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各一式3份)。
  (二)表中所涉及的学科、专业代码或名称,均按国务院学位办1997年6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名称填写。
  以上有关表格均可登陆http//:yjsc.fjnu.edu.cn/“培养管理”栏下载。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