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
美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通知精神,学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必须由本人予以核对,以确保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准确性。为做好我校2009届研究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核对工作,请及时通知本学院2009届研究生,务必于2009年3月31日前,自行登陆信息网并对本人电子注册图像信息进行核对。现将具体操作步骤和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步骤 (一)登陆信息网。 (二)点击“电子政务”栏“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进入第二页面。 (三)输入本人学号(或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登陆。 (四)核对本人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核对无误后予以提交。 二、注意事项 (一)每位2009届研究生只有一次机会提交所核对的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提交后,下次登陆时只能提供查询功能,不能再次进行修改。 (二)每位2009届研究生应确保本人电子注册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否则,将会影响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三)若2009届研究生在信息网上核对本人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时,发现信息有误,可直接在信息网上进行修改、保存,并予以提交。凡有修改者,请及时告知我院培养管理科,电话:83459179,联系人:岳爱珍。 (四)未及时登陆信息网核对本人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或核对后所提交的信息有误,责任由2009届研究生本人自负。 注:若原来身份证号为15位升为18位的,则不必更改。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九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