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浏览次数:305

一、考核对象

20196月在编在职的教职工均须参加考核。

二、考核安排

1.个人填写《考核表》。

2.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教研室提出考核初步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3.学院考核小组在教研室考核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员的最终考核等次。

三、注意事项

1.表格中的教学科研成果以20187月-20196月为准上一学年填过的成果本学年不填,表格第4 “教学质量评价的分数请到教学秘书处查询并填写完整。

2.《考核表》电脑或黑色水笔填写均可,考核表中的日期、格式请勿改动,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胶水左侧粘贴成册,不使用订书机。

3.6月20日前将2份考核表交学院204办公室未交考核表者按规定考核不合格

  

  

  

  

 美术学院    

2019年6月11日  

  

  

附件: 2019年 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学年度考核表(1).doc